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雪)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了解到,2025年7月,全国股转公司对11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6宗其他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多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上述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其他违规。
通报显示,在信息披露违规方面,最为突出的是11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此外还包括定期报告财务数据错报、重大诉讼/仲裁/大股东股份冻结等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定向发行中涉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未及时审议披露,以及股份代持问题。
在公司治理违规方面,挂牌企业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以及挂牌公司为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发生关联交易或进行重大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违规行为涵盖挂牌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短线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未规范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变更注册资本未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权益分派违规、权益变动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特别剖析了一起“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典型案件:
某挂牌公司在2020年5月和2023年6月,未经规范程序,擅自为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1亿元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相关担保最高余额达到约1.16亿元,占该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6.94%,风险敞口巨大。该公司不仅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此事。
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导实施该担保事项,违反审议程序组织召开股东会,由控股股东配合签署决议,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且未将该决议对外披露。全国股转公司最终依规对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全国股转公司在此案例中重申了监管要求:挂牌公司为实控人等相关方提供担保,必须具有合理商业逻辑,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守法合规,按规定提供反担保,严格遵守审议程序与表决回避规定,及时告知公司担保信息并配合信披,严禁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组织或指使公司违规担保;董监高须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全国股转公司强调,将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采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正规在线股票配资,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